摄影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 -- ZoomQuiet [DateTime(2006-01-16T06:14:4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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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rticle.xitek.com/showarticle.php?id=1797 FW:色影无忌专有文章]

很多色友在拍摄人像或街头抓拍过程中都会顾虑到被拍摄者肖像权的问题,但是否想过你的作品还可能侵害了别人的隐私权!也有不少色友的作品未经得其本人同意被转载,著作权屡遭侵害!

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个摄影可能涉及的常见的法律问题讨论平台,从法律角度讨论一下拍摄过程中如何尽量避免侵害被摄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和著作权的相关问题,欢迎各位懂行的色友参与讨论、赐教,谢谢!!同样欢迎其他色友提出自己的疑问,我懂的一定倾囊相告!

(P.S 考虑到各国法律不尽相同,这里将集中讨论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发表涉及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请先事先注明.)我在这里先抛转引玉了!

涉及肖像权的

法律条文: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100条规定中以看出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要件(必要条件)包括两点

1、未经本人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

(个人解释:构成侵害被拍摄者肖像权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点必要条件,欠缺其中一点,便不可认定侵害被拍摄者的肖像权!) (需注意即使作品没侵害被拍摄者的肖像权,但仍有可能侵害了被拍摄者的隐私权,请看下面隐私权篇。)

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引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民法》一书)

涉及隐私权的

法律条文: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

我国有关立法对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未予确认,司法实践中通常将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处理!

现今我国仍未有界定是否侵害隐私权的具体标准,但凡只要是未经公开的,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披露的信息都属于隐私权的内容!

(个人解释:构成侵害隐私权的要件包括:{{ 1、未经权利人许可; 2、有具体的公开、披露权利人的隐私的事实存在。 }}}通俗点讲就是偷拍暂不构成违法,但未经同意公布照片给第三人、哪怕只有一人知道便是违法!大家平时还是管好自己的镜头,收收瘾,在街头拍拍就算了,别把镜头对着泳池、浴室等地方,毕竟这个还是比较难界定的,一旦闹到庭审,法官还是要照顾受害人地!)

这里特别说一点,法律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应当设有限制。

所谓公众人物,指广为人知的社会成员,包括政府公务人员和各行业的知名人士。对于知名人士隐私权的限制理由在于新闻价值和公众的合理兴趣,

(如对盖茨在其微软总部一天的出入进行暴光不侵害其隐私权)但对于公众人物拥有的与其所代表的行业无关的行为的隐私,仍受到法律保护!

涉及著作权的

创作者完成所创作作品的同时,便拥有了该作品的著作权,其行使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1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著作权法的第17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个人认为此条适用于影楼人像摄影,影楼为受托人,受托创作作品,未事先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著作权应归影楼所有!但有一点,审讲求证据,你把底片都给了别人,何来证据表明该作品是你创作的?!)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关于著作权的转让,作品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归作者所有,不为任何形式为转移!)该论断可参考以下两条: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包括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CreativeCommons

Include(CreativeCommons)

著作权与肖像权的交叠

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但肖像权归被拍摄者所有! 二权相比较,优先保护肖像权!

(如你发行了自己的个人画册,使用了你拍的模特的图片,而你未征得她的同意,恭喜你,你侵权了!哪怕你拥有此作品的著作权!)